為深入貫徹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鼓勵優秀博士生潛心研究、致力于創新,進一步深化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經研究決定開展湖南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工作,土木工程學院特制定本評審實施細則:
一、評選對象與獎勵額度
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主要面向學業成績優秀、創新意識強、科研能力突出的全日制脫產三年級和四年級博士研究生,特別優秀的全日制脫產一年級和二年級博士生也可申報。根據我校博士生學制,評選對象分為高年級組合低年級組。
1、高年級組:2017級直博生、2018級普通招考和申請審核制博士生、2018級碩博連讀生(1+4學制)、2019級碩博連讀生(2+3學制).
2、低年級組:2018級直博生、2019級普通招考和申請審核制博士生、2019級碩博連讀生(1+4學制)、2020級碩博連讀生(2+3學制)及低年級博士生。
獎金為1.5萬元/人。
二、申請條件
申請人應在博士研究生階段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和創新能力突出,品行端正,無學術誠信不良記錄。
三、名額分配
根據學校名額分配情況,土木工程學院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名額共13個,其中高年級組6個,低年級組7個。學院根據二級學科專業方向分3組分別進行評審,其中結構工程(包含建筑材料,工程管理和防災與安全)和橋梁工程為一組,道路與鐵道工程和巖土工程為一組,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和市政工程為一組,視具體情況調配名額。
四、評審組織
根據評審工作需要,學院設立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學院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的申請組織、初步評審等工作。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實行差額評審。
五、評選程序
1、符合申請條件并有意愿申請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的博士研究生,11月17日前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經學院評審委員會審核,確定初選名單,并在學院內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將初選名單報研究生院;12月10日前研究生院組織專家進行評審,確定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獲獎名單,在校內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學校批準。
3、對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電話:0731-88821331)。如學生對學院作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研究生院提請裁決。
4、申請者應如實填寫《湖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表》,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其所有獎學金、科研項目的申請資格,已獲得的獎學金將予以追回,并依據《湖南大學研究生學術道德規范實施細則》給予相應處分。
六、其他
(一)、本實施細則由土木工程學院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在此期間,如有上級新文件下發,按上級規定執行。其余未盡事宜,以學校所頒發的文件為準。
(二)、為獎勵優秀,高年級組和低年級組各留出1個名額用于獎勵獲得了2021年國家獎學金、同時申請了2021年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的特別優秀的博士生;剩余名額優先評定未獲得2021年國家獎學金的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者。若出現滿足條件的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人數不滿學校下達的指標,則從已獲2021年國家獎學金并申請了2021年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的申請者中擇優評定。具體情況由評審委員會會議確定。
(三)、再次申請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時必須提交新的學術成果證明材料。
(四)、材料提交清單:
1、《湖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表》【紙質版(A4紙雙面打印)、電子版】;
2、科研成果或者其他佐證材料,其中學術論文,發表在中文期刊的需要提供發表刊物封面、目錄、論文全文;SCI論文需提供論文全文、期刊的影響因子和分區確認(按2020年中科院大類分區、基礎版)的相關截圖【紙質版(雙面打印全文)、電子版】,;
3、《湖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情況匯總表》(電子版);
4、《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加分項匯總》(電子版)
(五)材料提交要求:
1、所有紙質版材料交到研究生辦公室B204童老師處,電子版發至郵箱410277432@qq.com;
2、只統計滿足文件要求的成果;
3、材料提交時間截止至11月17日下午5:00,逾期不再受理。
4、由學生辦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審核。
附件1:加分細則
附件2:湖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表
附件3:湖南大學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申請情況匯總表
附件4:博士研究生校長獎學金加分項匯總
土木工程學院
2021年11月9日